指適合回收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玻璃、廢包裝材料、廢紡織品、廢電器電子產品等。
1,垃圾回收法:垃圾分類後,可以直接利用的物質再利用。如:廢玻璃、塑料、金屬、紙張、書報、木材廢布、廢油等。
2.垃圾堆肥法:根據傳統的農業肥料積累原理,利用有機垃圾和土壤中的微生物,將垃圾轉化為有機肥,用於改良土壤。
3.垃圾的生物降解方法:利用多種多功能、高降解能力的細菌,加速垃圾中有機物和無機物的分解,從而變廢為寶,物盡其用。
擴展數據:
根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與評價標準》行業標準,可回收物是指適於回收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廢棄物。主要包括:
1.紙:書寫紙、包裝紙等汙染不嚴重的紙制品。如報紙、各種包裝紙、辦公用紙、廣告紙、紙箱、復印紙等。
2.塑料:塑料制品,如廢容器塑料和包裝塑料。如各種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壹次性塑料飯盒和餐具、硬塑料等。
3.金屬:各種廢金屬制品。如易拉罐、錫罐、鉛牙膏皮等。
4.玻璃:有色和無色的廢玻璃制品。
5.面料:舊紡織服裝和紡織制品。不可回收是指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垃圾。常見的垃圾在自然條件下容易分解,如水果皮、蔬菜葉、剩飯剩菜、鮮花、枝葉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可回收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