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條件:
壹、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質量標準。
二、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產操作規程。
三、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準。
四、產品外包裝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符合綠色食品特定的包裝、裝潢和標簽規定。
擴展資料
綠色食品標準:
(壹)、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標準
分別對綠色食品產地的空氣質量、農田灌溉水質量、畜禽養殖用水質量、漁業水質量和土壤環境的質量的各項指標、濃度限值做了明確規定。
(二)、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標準
包括兩部分:
(1)、對生產過程中的投入品如農藥、肥料、飲料和食品添加劑等生產資料使用方面的規定。
(2)、針對具體種養殖對象的生產技術規程。
(三)、綠色食品產品標準
對初級農產品和加工產品分別制定相應的感官、理化和生物學要求。
(四)、綠色食品標誌使用、包裝及貯運標準
為確保綠色食品產後在包裝運輸中不受汙染,制定了相應的標準。
百度百科-綠色食品標誌
百度百科-綠色食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