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質量有兩種表達方式:所售商品的實際質量和樣品。前者稱為“看貨業務”,是指賣方按照買方驗貨的方式交付貨物,適用於鮮活商品、古玩、工藝品、字畫等的交易。後者稱為“憑樣品買賣”,是指樣品代表商品質量並以此作為交貨依據的方式,適用於難以用文字表達商品質量的商品。憑樣品買賣可分為賣方憑樣品買賣、買方憑樣品買賣和同等樣品買賣。憑樣品買賣時,要註意樣品的代表性,做好樣品的留存和封存工作。
用文字說明表示的商品質量可以細分為按規格買賣、按等級買賣、按標準買賣、按說明書和圖紙買賣、按商標或品牌名稱買賣、按地理標誌或原產地名稱買賣。
壹個商品不是只有壹種表現方式,而是可以有幾種表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