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標註冊和中國商標註冊壹樣,遵循商標註冊的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協定。商標註冊的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共有45類,包括34類商品和11類服務。用於商品的商標稱為商品商標,用於服務的商標稱為服務商標。
商標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每個註冊商標都是為某種商品或服務指定的。如果提到長虹,人們會想到彩電。提到茅臺,人們會想到葡萄酒。提到葡甲胺,人們會想到化妝品等等。沒有商品或者服務而獨立存在的商標是不存在的,所以在申請商標註冊時,應當寫明商品或者服務及其類別。
尼斯協定是壹個有許多國家參加的國際公約。它的全稱是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目前國際分類* * *包括45類,其中商品34類,服務11類,* * *包括10000多項商品和服務。壹般來說,申請人需要填寫的商品和服務都在其中。不僅Nice聯盟的所有成員都使用這個分類表,非Nice聯盟成員也可以使用。目前,世界上已有130多個國家和地區采用了這壹分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