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理身份相關糾紛。如婚姻、繼承、收養、贍養等。;
2.處理合同糾紛案件。糾紛包括各種合同效力的確認、違約賠償、解除等。
3.處理侵權糾紛案件。包括醫療事故、交通事故、產品質量責任、人身損害賠償、環境汙染侵權等侵權案件;
4.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包括勞動合同糾紛、用人單位裁員引發的糾紛、經濟補償和賠償引發的糾紛、用人單位裁員引發的糾紛等。
5.處理知識產權糾紛。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領域的糾紛;
6.處理產權糾紛。包括所有權、用益權和擔保權領域的糾紛;
7.處理與公司相關的糾紛。包括股東資格確認、股權轉讓、股東出資、公司合並和分立。
民商事律師的業務流程如下:
1,接收案例數據;
2、初步了解案情;
3.確定客戶需求;
4.法律/案例檢索;
5.分析案情;
6.發布報價;
7.辦理委托手續;
8.創建壹個文件。
綜上所述,在上述眾多的民商事領域的糾紛中,可以委托民商事律師代為進行民商事訴訟,起草法律文書,調查收集證據材料,出具各種法律意見書,代為參加庭審和調解,代為辦理非訴訟案件,以最簡單的方式爭取當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法律依據:
《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壹條
明確規定法院在認定可得利益損失時,應當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壹般應由違約方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守約方未采取合理措施減少損失,守約方因違約而受益,守約方也有過錯;非違約方應對可得利益的全部損失和必要的交易成本承擔舉證責任。對於可預見的損失,既有非違約方可以舉證,也有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