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子可以要求被告承擔律師費、訴訟費:
1、 法律援助案件
2、 著作權侵權案件
3、商標侵權案件
4、專利侵權案件
5、不正當競爭案件
6、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訴訟案件
7、擔保權訴訟案件
8、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9、商事仲裁案件
10、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擴展資料:
《著作權法》第48條規定: "侵犯著作權或者 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若幹問題的解釋》第26條的規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第壹 款規定的制上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7條明確規定:”商標法第56條第1款規定的制上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印發《關於民事訴訟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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