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文蘇裏雅公司的打假隊伍向泉州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並配合執法官員對泉州大眾日用化工品有限公司和南安市月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進行查處。在泉州大眾公司查獲假冒SoKlin洗衣粉28650袋以及包裝袋61.5公斤,在南安月星公司***查獲假冒SoKlin洗衣粉33450袋、外包裝箱1300個以及包裝袋814公斤。
文蘇裏雅公司打假組負責人HendraSunardi先生稱:“這是我們在浙江、蘇州等地壹系列大家行動後對制假者的又壹成功打擊。”
為加大打擊力度,2005年6月文蘇裏雅公司就上述兩家公司的上述商標侵權行為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提起訴訟。泉州市中院判決認定上述兩個案件中被告的商標侵權行為,判令被告泉州大眾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文蘇裏雅公司“SoKlin”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萬元;判令被告南安月星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文蘇裏雅公司“SoKlin”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萬元。泉州大眾公司不服上述判決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福建省高院於2006年3月9日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現在市面上壹些廣東等地生產的soklin洗衣粉,不知是否經過印尼授權或者印尼與內地合作辦廠生產。對於有爭議的產品,還是慎重對待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