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備案經銷商即為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經銷商,不在此範圍內的經銷企業不允許經銷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所有補貼機具經銷商需在經營場所懸掛當地農機部門頒發的“XX縣(市、區)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牌(銅質),需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享受補貼農業機械產品的種類、生產企業、型號、配置、價格及補貼標準等相關內容,方便享受補貼農民選擇購機。所有補貼機具經銷商在農民購機時,需當場開具全額銷售發票,並在發票上註明購機人姓名、所購機具生產廠家及機具型號、出廠編號(動力機械要註明發動機編號)、銷售價格、補貼金額、購機日期等,保障享受補貼農民的知情權,需按規定做好“三包”售後服務、零配件供應,建立銷售記錄並保存3年以上。對資質審查是很嚴格的,補貼產品經銷商應具備資質條件並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提出,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統壹公布,供農民自主選擇。補貼產品經銷商必須經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取得經銷農機產品的營業執照,並具備承擔售後服務的能力。每個省的情況不同,而每年的要求也不盡相同,具體細則您只有到當地的農機辦去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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