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取得相應資格的情況下,進行種子買賣的,違法了種子法的規定,可以依據《種子法》的規定處罰。如果構成犯罪的,按非法經營罪處罰。
《中華人民***和國種子法》,該法規定了主要農作物(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的種子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禁止無證生產、銷售種子。而與之對應的,我國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定罪情形之壹就是無證經營。如果銷售總額達五萬元以上或所得數額壹萬元以上。
即可構成犯罪,即使未達到這個數額,兩年內被行政處罰兩次以上,同樣可以獲罪。起刑標準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