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克牌裏的小醜是鬼牌,撲克裏有兩張小醜牌,指的是大小王,也有地方叫做大小鬼,兩個小醜代表是太陽和月亮。
在撲克牌剛剛傳入美國的時候還沒有小醜(Joker)牌的,但發售撲克的廠家往往會在壹副牌中額外放幾張和撲克質地壹樣的“廣告牌”,以Joker作為與廣告品或文字的互動形象出現,因此出現了小醜牌。而且我們國內也有些撲克牌的小醜牌上面會印廣告。
鬼牌最大的原因有兩個,分別為
1、塔羅牌占蔔效應,小醜牌最大,乃大吉。
2、小醜牌在不同的撲克玩法裏也可以代替任意牌。
鬼牌的由來
法國人在14世紀發明的,開始的時候只有52張。大約在1850年左右,壹些撲克廠家開始在牌中加入第53張牌,當時這張牌的作用只是是作為替換牌或廣告,這第53張牌主要有以下形式:
1、 空白牌,即正面沒有任何印刷的牌,這張牌的作用主要是作為替換牌,當牌中的某張牌丟失後,可以用這張牌替換。
2、 商標牌,這張牌印刷了撲克廠的商標,既可作為替換牌,也起了廣告作用。
3、 廣告牌,壹副普通的撲克加入壹張商品廣告。這張牌也許就是現在廣告撲克的前身了。這種形式的廣告牌可見到。
4、 規則牌,當時的惠斯特橋牌已經非常流行,把這張牌印上計分方法,非常受牌手們的歡迎。今天的不少外國撲克,同樣有這張牌。
當時的這張牌並不稱為JOKER,而是稱為:"Extra card"即額外牌的意思。
由於很多牌有53張,所以就產生了多種用53張牌玩的牌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