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企業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自企業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應當自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30日內,持批準文件和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註冊公司可以更改名稱。
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3.企業地址可以變更。
除了工商改,銀行和社保也要改。如果有商標證、ICP證等資質證明,證明上有註冊地址的,需要相應變更地址。
擴展數據
公司法是指規定公司的設立程序、組織結構、活動原則和內外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狹義的《公司法》是指2005年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NPC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三次修訂、2006年6月5日至10月30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擴展數據:
百度百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