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自行使用商標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2、企業通過轉讓或許可使用該商標的,應當訂立書面協議,並報商標局備案;
3、商標在核準註冊後壹定期限內必須使用,否則將喪失商標權;
4、企業註冊成功之後使用商標的其他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七條
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壹定影響的商標。
第五十六條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