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摩托車起家的力帆,成立於1992。成立初期,力帆的主要產品不是轎車,而是摩托車。其生產的摩擦車除供應國內市場外,主要銷往東南亞國家,並憑借良好的出口貿易,迅速發展成為集發動機、摩托車、汽車的科研開發、生產銷售(含出口)、投資金融為壹體的大型民營企業。
二、商標糾紛從1996開始,力帆就壹直和本田在商標問題上爭執不休。爭議的焦點是什麽?宏達?還有拼音?宏達?註冊。8年來,雙方壹直在商標問題上糾纏不清。
力帆成立之初,壹直想把商標作為市場的切入點。註冊商標的時候看中了本田商標,也是摩托車。於是,力帆於2月向國家商標局投訴,1995?宏達?然後呢。宏達?兩份商標註冊申請。
6月,1996,11,本田提出異議,因為在類似商品上使用了類似商標,雙方展開了拉鋸戰。雖然力帆馬上申請了12類商品?宏達?商標,但由於本田的異議,商標局也裁定了?沒有註冊?。
但2000年2月,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最終裁定駁回本田的異議,允許?宏達?商標註冊。但本田不會放棄,壹定會捍衛商標權到底。
到2004年6月,國家商標局最終裁定:?宏達?商標不能註冊。
三、走自己的路經過這件事,力帆有了今天大家看到的商標。雖然現在的力帆汽車開始走下坡路,但是力帆的摩托車也在市場上占據了壹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