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強不息,敬德載物”為校訓註冊老校徽商標,是學校商標保護工作的又壹舉措。該商標註冊成功,將對學校的教育服務和科研服務起到更好的保障作用。
“清華老校徽”商標的設計和註冊範圍如下:學校(教育)、函授、培訓、教育信息、組織競賽(教育或娛樂)、安排和組織會議、組織文化或教育展覽、圖書館收費、圖書出版、出版網絡電子圖書和雜誌、提供網絡電子出版物(非下載)、發行錄像帶。
此外,清華大學還在科研服務類(第42類)申請註冊該商標,由國家商標局初審公告,預計5月7日公告期滿後核準註冊。其範圍包括:法律服務、知識產權許可、科研項目、工程、質量控制、化學研究、生物研究、工業產品設計、建築、計算機軟件設計、書畫篆刻藝術設計。
到目前為止,清華大學的四個標誌已經成為教育服務和科研服務的註冊商標。另外三個商標分別是“清華”、“清華鐘圖案”、“清華校區二校門圖案”。
清華大學作為商標註冊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依法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在清華大學註冊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