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種標誌,壹個是中國的,壹個是美國的。如下圖左側為中國喬丹標誌,右側為美國喬丹標誌:
1、jordan brand是nike旗下的壹個產品線,是美國球星邁克爾·喬丹本人自己的品牌,其標誌被稱為“飛人”。
2、喬丹(中國)是中國人自己註冊的壹個品牌,和美國球星邁克爾·喬丹沒有任何關系,和nike公司也沒有任何關系。
擴展資料:
喬丹商標爭議事件:
美國前籃球運動員Michael Jordan先生擬起訴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喬丹體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權,要求其賠償壹定的費用。
在涉及“喬丹”商標的3件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明確了主張姓名權保護的標準和條件,依法認定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了再審申請人對“喬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權。
同時,因喬丹公司對於爭議商標的註冊具有明顯主觀惡意,喬丹公司的經營狀況,以及喬丹公司對其企業名稱、有關商標的宣傳、使用等情況均不足以使爭議商標的註冊具有合法性,故認定喬丹公司的三件“喬丹”商標應予撤銷,判令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裁定。
在其余7件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認定再審申請人對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權,駁回了再審申請人的再審請求。“喬丹”商標爭議行政糾紛系列案件明確了相關法律適用標準,合理地平衡了再審申請人與喬丹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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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喬丹 (中國體育用品品牌)
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喬丹”商標爭議行政糾紛10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