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條因侵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民事訴訟法解釋中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
第二十五條信息網絡侵權行為發生地包括被訴侵權行為發生地的計算機和其他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的住所。
第二十六條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他人因產品和服務質量不合格造成財產或者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發生地,包括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十五條,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和其他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二十六條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服務提供地、侵權行為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不合格產品和服務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