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或機構應是壹個組織,可以是工商團體、協會、行業或其他集體組織,而不是單個企業或個體經營者;申請將地理標誌註冊為集體商標的申請人,應當由該地理標誌所標示地區的成員組成;必須有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申請人依法登記註冊並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件,可以是企業營業執照,也可以是依法登記註冊的事業單位或群眾團體的批準文件;將地理標誌作為集體商標申請註冊的,還應當附送該地理標誌所標示地區的人民政府或者行業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將地理標誌申請註冊為集體商標的,應當詳細說明其擁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檢測設備或者其委托的機構,以表明其有能力監督使用該地理標誌的商品的具體質量;必須制定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