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法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後立即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視為撤回。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審查。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的直屬行政機關。
擴展數據
專利批準:
①註冊系統
專利局對專利申請只進行形式審查,手續和文件齊全的,不進行實質審查,就登記授予專利權。如果采用註冊制,專利質量往往不高。我國現行專利法對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采取這種方式,既緩解了審批壓力,又造成了實踐中專利數量泛濫但質量普遍低下的問題。
②實質審查制度
即不僅僅是形式上的審查,還要考慮發明的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實質審查可以保證專利的質量,但需要大量高水平的審查員,容易造成大量積壓。
③延期審查制度
對通過形式審查的申請,自申請日起壹定期限內(如18個月)予以公布,並給予臨時保護;在發表若幹年後,申請人請求專利局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逾期未提出的,該申請視為撤回。采用延期審查制度可以減輕審查工作的負擔。中國對專利審批實行延期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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