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設計:註冊韓國商標申請之前自行設計商標;
2、商標查詢:查詢商標是否具有可註冊性,提高商標的註冊率;
3、商標申請:申請人將商標註冊申請文件遞交至韓國知識產權局;
4、商標受理:商標註冊處發給申請人壹個受理編號的回執,(能申請當天受到韓國特許廳的受理通知書):
5、商標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形式審查:提交申請後半個月內受理。申請受理後起 1個月內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要件的申請給予壹定的補正期限,補正後的內容符合要求的進入實質審查程序,補正不符合要求的特許廳長可以宣告該商標註冊申請無效;實質審查:審查員經過審查認定該註冊申請符合核準標準時,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公告,如果不符合核準標準的,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提出意見或者進行補正後符合核準註冊的要求時,進行商標註冊申請公告,仍不符合核準註冊要求的,作出駁回決定。
6、商標公告:商標審查通過便刊登公告,為期3個月,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