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信息
保修政策:全國聯保,享受三包服務
三木機具類產品保修壹年,客戶憑該機的保修卡與購機發票或發票復印件,購機時間壹年內為保修期;三木碎紙機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在15日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退貨。對於因消費者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和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情況下不實行退換貨,但可實行收費修理。在正常使用情況下保修壹年,既免費更換零配件;保修期外的,需根據故障情況收取更換的零配件費用和服務費用;無發票及發票復印件,只有保修卡,按保修卡上的生產日期順延14個月為保修期,並且保修卡的編號必需與機器上的編號壹致才認可;客戶報修機在經銷商處的,經銷商處必須配合提供客戶購機的原始資料,並符合以上三條,否則按過保處理;維修免費更換的零配件仍舊按購買日期開始計算保修期,保修期為壹年;維修後收取零配件費用的部位按維修日開始計算保修期,保修期為壹年(需提供維修記錄憑證有效)凡是人為因素造成機器損壞的都按過保修期處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