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山東律師費用收取標準山東律師收費標準:(壹)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2500元-12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基礎服務費2500-3000,訴訟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6%-9%;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5%-6%;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4%-5%;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3%-4%;5、500萬元以上部分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根據《律師法》第二十五條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壹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壹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二、律師費是先付嗎律師費的收取方式,由律師和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是先付費,也可以是後付費。壹般情況下,需要先支付律師費。國家發改委、司法部聯合出臺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第十條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三、律師費由誰承擔(壹)由有關規定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2、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二)雙方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