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體現商品的特性
商標應充分反映商品的性質、特點和風格,展示商品的特征,這是商標設計成功的基礎。只有體現商品特征的商標才能吸引顧客。
(2)適應目標市場
企業的所有活動,包括商標設計,都是圍繞目標市場來運作的。因此,商品的商標必須與企業的目標市場相適應,包括商品的名稱、圖案、顏色和發音,還要考慮目標市場的風俗習慣、審美觀和語言的要求。這樣設計出來的商標能夠被消費者接受,達到預期目的。
(三)避免雷同和過度誇張
巧妙設計的商標,我們應該借鑒和學習,但不能盲目跟風,造成雷同。這樣不僅會失去自身商標的特色,還會給人壹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和壹種無力的印象,還會引起客戶的心理反感和企業之間的法律糾紛。在商標設計中運用壹定的藝術是必要的,但也不能誇大其詞,脫離生活實際,給人莫名其妙的感覺,帶來不好的影響。
(四)符合法律規範。
國家制定的商標法是商標設計的重要依據。比如《商標法》規定,商標不能使用與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和圖形;不能用對政治有不良影響的詞語和模式;尊重民族風俗、文明內容、健康等。都是商標設計所必須的。
(5)美觀新穎,簡潔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