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復審只是節省了妳重新註冊的時間,如果妳重新註冊也是可以的,只是時間會稍長
但是最主要的是找出被駁回的原因,否則只會浪費時間時間和精力。
望采納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