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的三個步驟:
(壹)準備申請文件
需要提交的申請文件有: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提交授權委托書
(4)註冊證書復印件
(五)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當提供經翻譯機構簽字確認的中文譯本。
(2)提交申請。
1.如果申請人直接去商標註冊大廳,申請準備好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窗口的工作人員會確認申請是否合格。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將申請書送達商標局。
(三)續展費的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仍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局對續展的註冊商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