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唯壹性等特點,屬於註冊商標所有人所獨占,受法律保護,任何企業或個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
用TM則是商標符號的意思(企業使用TM通常是表示本文字、圖形或符號作為商標使用),即標註TM的文字、圖形或符號是商標,但不壹定已經註冊。TM是英文trademark的縮寫。(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已經成為註冊商標的文字、詞匯、符號,在實際使用中,如使用字體版本不同於註冊時使用的字體,不能作為註冊商標使用圈R符號)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三條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