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份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代辦的服務費壹般是500到1000元不等。申請續展註冊商標有以下兩條途徑:
1、委托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3、申請人通過中國商標網網上註冊辦理網上申請。
續展的註意事項有:
1、續展申請核準後,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註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