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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申請完成是什麽意思

商標註冊申請完成是指商標註冊已經得到國家商標局的審核通過了,商標已經是註冊完成的商標,受國家商標法的保護

需要盡快領取商標註冊證。

帶上相關證件(自然人需要身份證原件,公司需要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介紹信)去北京的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大廳領取。如果妳是外地,可以委托北京的商標代理公司領取,需要出具委托書。

其次,商標在註冊成功後,要進行使用,否則被他人提出撤銷申請,而喪失商標權。

最後,商標註冊壹次使用10年,期滿辦理續展手續即可繼續使用。

2014年5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對商標註冊申請受理審查流程作出了調整,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商標註冊申請手續齊備、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並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手續不齊備、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或者未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並交回商標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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