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按小類的喔。
繳納規費:
於2017年4月1日起,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調整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3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3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註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註冊證明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壹整個流程下來全被費用大致為1000元呢,
目前,我國申請、註冊、轉讓商標有兩種途徑:
1、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大多數人選擇這種方式)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園區內,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澱區倒座廟9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區分局二樓行政辦公大廳)。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