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
合作作者之壹死亡後,著作權法第十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無人繼承或者遺贈的,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第十五條
作者死亡後,其著作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保護。
著作權既無繼承也無遺贈的,其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
因繼承等轉讓以外的其他原因轉讓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接受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壹方應當持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專用權轉讓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