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轉讓商標需要半年到壹年左右時間。關於轉讓商標需要多長時間的問題,我國《商標法》沒有對商標轉讓的審查期限作出具體規定,但根據目前中國商標局對商標轉讓申請的審查進度,商標轉讓需到商標局進行手續辦理,其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持有人辦理商標公證,壹般在3-5個工作日完成,獲取《商標申明公證書》。商標局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書,並開始進行審查。商標局受理後5-8個月左右刊登公告並向雙方下發《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註冊商標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