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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上海市人戶分離證明

第壹,窗口為:

1,居民攜帶必要材料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受理中心查驗材料,對受理的申請,符合條件的當場打印《居住登記(回執)》。

2.線上辦理:登錄上海“壹網通辦”總門戶,在帶內“個人社區事務服務”壹欄搜索“戶籍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受理”,或通過支付寶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搜索“戶籍分離”。上海辦理離職證明需要相應的資料。

人戶分離的三個原則:

(1)戶籍以戶為單位。

(2)公民應當在其經常居住地登記為永久居民。

(3)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常住戶口。

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本市單獨戶籍人員登記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個人賬戶卡或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蓋章的集體賬戶個人信息頁復印件等有效身份證明。

3.住宅房屋產權證明或租住公房證明、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單位人事(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年滿18周歲,具有本市戶籍的人員,應當在下列兩種情況下辦理人戶分離登記:

1.本人居住有自有產權的房屋,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證明;

2、居住在本人租住的房屋,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登記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登記機關管轄區域的,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遷移證。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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