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第七條規定:“公司營業執照記載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也就是說,公司變更名稱需要進行相應的變更登記。具體變更流程如下:
1.工商變革。公司註冊需要進行名稱驗證,更改名稱也不例外。公司名稱變更首先要做的是提交名稱驗證。核名通過後,即可提交相應的變更材料。
2.換取新的營業執照。因為公司名稱體現在公司營業執照上,公司需要在變更申請通過後,攜帶原營業執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新的營業執照。
涉及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章程的修改;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須提交相應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公司名稱變更註意事項:
1.雕刻。工商變更後,需要攜帶新的營業執照到刻制點重新刻制所有備案的印章,如公章、財務章、發票章、合同章等。,並需在規定期限內註銷原印章。而且如果公司有法人賬戶,公司名稱變更後,需要攜帶新的營業執照和新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到銀行變更相應的開戶資料。
2.辦理其他公司名稱變更文件或事項。比如:社保登記、專利證書、版權、公司簽訂的長期合同、各種證照(如食品經營許可證、進出口權等。)、公司資質證書(如高新技術證書)等等。
根據現行《商標法》第四十壹條規定:“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因此,如果公司申請商標,需要在變更公司名稱後進行相應的商標證書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