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段(2011-2013)為地方試點啟動階段。2011 10年6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標誌著我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正式啟動。2013年6月,中國首個碳排放權試點市場在深圳成立,隨後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7個首個碳試點市場相繼成立,福建成為中國第8個碳市場交易試點。目前,各試點地區能夠有序有效運行,繼續在全國碳市場技術創新和政策制度創新中發揮引領作用。
第二階段(2014-2019)是全國統壹碳市場的準備階段。201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建設全國碳市場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之壹。2014,14年2月,《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發布,從制度層面明確了全國碳市場建設的總體框架。2015年9月,首次確認全國統壹碳市場交易系統將於2017年開通。2065438+2007年2月,65438+2007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的發布,標誌著我國統壹碳市場建設的開始。2018年,碳市場建設的具體技術操作開始成為主要建設任務,如數據報送、登記等系統建設工作加速跟進。2019隨著相關基礎工作的完成,以發電行業配額交易為主的全國統壹碳市場進入重要的模擬運行階段。
第三階段(2020年以來)是全國統壹碳市場逐步成熟的階段。2020年,全國碳市場建設將進入深化完善階段。經過近三年的籌備和模擬運行,面向電力行業的全國統壹碳市場於2021年7月正式啟動,對我國“雙碳”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此外,除發電行業外,行業覆蓋面將逐步擴大,如鋼鐵、石化、化工、航空等重點行業。隨著時間的推移,全國碳市場的交易產品和方式將進壹步豐富,中國碳市場將成為全球最大的碳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