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商標搶註的情況在商業競爭領域屢見不鮮,壹旦遇到類似情形,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補救:
1.商標註冊申請被商標局受理,並不表明該申請已被核準。
2.如果被搶註商標處於初審公告期,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3.商標被搶註,可在其註冊後五年時間內提出撤銷申請。
4.被搶註商標長期沒有進行使用,可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提出撤銷申請。
5.維權未果,需重新註冊商標,商標不能與原商標近似。
防止商標搶註有三大高招:
1、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在新開發的商品進入市場之前,確保所用商標已經取得權利。
2、防禦性註冊:根據?壹類商品壹件商標壹份申請?原則,具有壹定知名度的商標可在與該商標類似或非類似商品類別上分別進行防禦註冊,以免受職業商標炒家的侵害。
3、加強商標監測:企業應密切關註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商標公告》,如發現相同或近似商標,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異議;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進行市場追蹤監測,及時反饋侵權信息。
不過,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室主任陳乃醒提醒,我國此前也多次出臺措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但是中小企業卻還是反映行政審批手續繁瑣,行政收費名目繁多,導致企業經營壓力增加。因而,要使減少行政項目政策落到實處,就需要增加後期監管,減少操作彈性,這樣才能真正為企業減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