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板車需要上牌。踏板車屬於機動車,因此要上牌才可以在道路上行駛。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十壹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擴展資料
《機動車登記工作規範》中規定:
第四條 車輛管理所各業務崗位辦理登記業務時,對資料齊全並符合規定的,應當在車輛管理所規定的時限內辦結有關業務,並在《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上簽字或者蓋章。
第八條 下列資料存入機動車檔案:?
(壹)《機動車註冊登記申請表》原件;?
(二)《機動車註冊/轉入登記表》原件;?
(三)《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原件;?
(四)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第六十壹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被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並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申請過戶登記或者轉出登記的同時,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
浙江政務服務網-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百度百科-踏板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