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法院審判流程大致可分為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評議和審判五個階段。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壹審二審都敗訴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終審申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綜上所述,壹般由自己承擔,以下案件如果對方敗訴的話,是可以要求對方來承擔律師費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
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