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9日,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就曲成渝酒業有限公司註冊的王者榮耀商標向貴州省提出無效宣告請求,起訴稱該商標侵犯了騰訊公司第壹著作權,與騰訊公司的王者榮耀商標(以下簡稱引用商標)構成近似商品商標,容易使公眾產生誤認。根據《商標法》,國家知識產權局起訴了貴州酒業的王者榮耀商標。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二王榮耀構成近似商標,但貴酒公司商標指定的果酒(含酒精)等商品與騰訊認定的電子出版物(可下載)等商品在銷售場所、服務對象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不構成類似商品近似商標的王者榮耀是普通印刷漢字,不能獨立表達作品的思想感情。不屬於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受保護作品,貴州酒業商標註冊。
騰訊公司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司的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曲成渝酒業有限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庭審中,騰訊公司主張王者榮耀遊戲是原告開發運營的遊戲,其成為app store 2015至10下載量排名第壹的軟件,引起了極大關註。
原告稱,王者榮耀與麥當勞合作推出套餐、可口可樂推出雪碧飲料,與貴州酒業註冊商標高度重合。
此外,貴州酒業公司還申請了壹系列商標,包括王者榮耀字樣,如王者榮耀回歸、王者榮耀、王者榮耀、王者榮耀1等。其法定代表人還成立了貴州王者榮耀酒業有限公司,意圖搶奪商標,獲取不正當商業利益。
綜上,騰訊請求法院撤銷被訴裁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答辯稱,不同意騰訊的起訴請求,堅持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