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法》規定,在壹般情況下,即在《國旗法》第五、六、十條規定的情況下,國旗應在清晨升起,傍晚降下。?
《國旗法》沒有對國旗升起的具體時間作出要求,只是原則上規定清晨升起,傍晚降下,清晨升旗喻示著我們的國家像初升的太陽壹樣蒸蒸日上。?
《國旗法》還規定,依照本法規定應當升國旗的,遇有惡劣的天氣,可以不升掛。
規定國旗的升降時間,目的是為了保證升降國旗的嚴肅性和崇高性。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天安門廣場升降國旗儀式經過多次調整。
1982年12月28日,原武警北京總隊第六支隊十壹中隊五班進駐天安門,擔負天安門廣場升降和守衛國旗任務。我國有了第壹套規範的國旗升降儀式。35年來,武警國旗護衛隊用挺拔的軍姿、威武的氣勢,維護著祖國的尊嚴,向世界展示著國家和軍隊的形象。
2018年1月1日清晨,在天安門廣場看到,解放軍儀仗隊、軍樂團以“亮相即精彩、出場即震撼”的標準,高質量完成調整後的第壹次任務,充分展示了全黨全軍全國人民奮進新時代、開啟新征程的時代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