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壹。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買方可向賣方申請七日無理由退貨或換貨(詳見表1)符合商品誠信標準。
七天期限從買家簽收貨物後的第二天0點開始,168小時後為七天。買家簽收貨物的時間以物流簽收時間為準。
規則二。買方退回的貨物應完好無損。
好的商品是指商品能夠保持原有的質量和功能,包括商品本身、包裝、配件、附帶的商標吊牌和使用說明。買方基於檢驗需要打開貨物包裝,或進行合理適當的試驗以確認貨物的質量和功能,不影響貨物的完整性。商品的使用超出檢驗和試用的需要,造成商品價值明顯貶值的,視為不完全商品。(具體標準見表2)
規則三。鼓勵商家提供優於天貓公布的商品誠信標準,但如果提供的標準低於天貓,則視為無效。
第四條?買家七天無理由退貨,商品賣家保證郵費的,買家只承擔退貨郵費;如貨物未郵寄或貨物由賣方附條件郵寄,買方因部分退貨不符合郵寄條件,由買方承擔全部郵費。
表1:
商品分類是否適用於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