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途徑
申請註冊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有兩條途徑:
(壹)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二、辦理步驟
(壹)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願選擇任何壹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商標註冊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準備申請書件 → 在商標註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在交費窗口繳納商標註冊規費 →三到六個月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非必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