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局2015商標異字第0000046274號裁決不公我公司註冊了(小兔米菲Bunnymiffy)商標第12類,麥西思公司(米菲)第12類沒有註冊,商標局承認我公司商標不與對方不構成近似(對方未註冊),可還是裁決我公司商標不予註冊,商標局說對方其他領域出名,竟然在別人不用註冊商標的情況下否決我公司註冊商標。
就麥西思公司提出的其他異議,部份商標我司已取得商標證;證明商標局壹開始就不認為兩商標構成近似;我司認為此裁決不公
如果您對商標局不予註冊決定不服,可以向商評委申請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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