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非本人的肖像申請商標的,提供經公證的肖像權人授權使用協定書。結合《商標審理標準》中對於肖像權侵權案件審理的解釋,未經允許,將他人的肖像作為商標使用或註冊將不被接受。如果他人擅自將自己的特征註冊為商標,權利人可以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的在先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