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八條依法成立的營利性法人,由登記機關發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營利性法人成立日期。
第五十四條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依法登記註冊,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有壹個字號。
第七條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使用人應當對其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止通過商標管理欺騙消費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