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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上要不要留商標

可以,根據《 商標法 》第四十八條本法所稱 商標 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於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對商標的使用可以使多方面的,當然也包括將其作為門店招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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