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註冊商標的條件如下:1、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2、具有顯著特征;3、未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等等。商標註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夥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時,按照自願的原則,向商標局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