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所以個體戶可以申請註冊商標。
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其《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登記的字號作為申請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也可以以執照上登記的負責人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以負責人名義提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的復印件:①負責人的身份證;②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範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