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商標等無法分配權的,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由壹方按實際或者評估價值,給予其他股東合理的對等價格(按股份)。
對於妳說的情況,控股股東可以處置,但應將處置後的價款按股份比例分配給其他股東。
其他股東如果認為價值偏低等情況的,可以要求處置方給予補償當然,對方需要有證據證明處置價格偏低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