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的法律意義包括:①是維持和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重要條件;②是判斷是否構成商標侵權行為的重要要件;③是未註冊商標獲得被動保護的必要條件;④是對於不同申請人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於同壹日申請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⑤是商標的實際使用狀況,是能否獲得馳名商標保護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