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C是壹種非處方藥,是“Over The Counter”(可以在櫃臺上出售的藥物)的縮寫。是指不需要醫生處方就可以購買和使用的藥品。它的名稱起源於美國。目前,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分類標準已經成為國際通行的藥品分類標準,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各國將這壹管理制度作為藥品立法的課題。我國自2000年6月5438+10月1起實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根據藥品的安全性將非處方藥分為甲類和乙類。銷售甲類非處方藥,需要有《藥品經營許可證》。對於非處方藥,消費者有權自行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