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農作物種植、畜禽養殖、水產養殖和食品加工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
3.產品必須符合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準;
4.產品的外包裝必須符合國家通用食品標簽標準和綠色食品的特定包裝、硫化和標簽規定。